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2009年11月3日播出了“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的报道,揭发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所谓的“非法行医”致死事件,该节目一经播出立即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相关链接:http://space.tv.cctv.com/article/ARTI1257260936156695
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医学研究生,我高度关注事态的发展,积极浏览相关报道,认真查阅大量资料,深度反思社会需求与社会现实状况,结合亲身经历更引发无限思绪。在此利用网络平台郑重号召中国全体医学生,认清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破坏政治局面稳定、破坏首都安定团结、破坏医疗行业形象的险恶用心,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党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教育部、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表态:我们广大医学生、医学研究生将坚守医疗、教育相关岗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十七大的精神,不畏不良媒体的恶意诽谤,不畏险恶势力的阴险用心,坚定团结在党组织周围,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竭心尽力为保障全国各族人民的健康而继续一如既往的奋斗。与此同时我以医学生的名义提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北京市委、市政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法院,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此事态的发展严重关切,对中央电视台相关栏目组的不当行为进行彻查,对煽动人民群众、扰乱社会治安、影响稳定团结的不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医疗行业合法权益及医学生作为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利,保证医学教育教学质量,并最终达到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身体健康、医疗事业神圣纯洁不可肆意践踏侵犯的目的。
兹阐述如下观点,以证明以上言论言之有据、有理、有利、有节:
一、该事件超出《经济半小时》栏目的报道范畴
在经济半小时的官方网站http://space.tv.cctv.com上显示1989年12月18日《经济半小时》正式开播,作为中央电视台创办最早,影响最大的名牌经济深度报道栏目……其栏目以“观经济大势、知民生冷暖”为标语。经济我想大家都懂,而何谓民生?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辞海》中对于“民生”的解释是“人民的生计”所谓生计就是谋生的办法、生活的状况。而公共医疗卫生行业不同于买菜卖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那么好,什么是公益?也就是公共利益,这和经济的范畴相去甚远。再说非法行医,这个罪名见于《刑法》第336条,这是一个法律范畴的问题。由此我们认为无论事件如何定性,均超出了《经济半小时》“经济民生”的报道范畴,节目的播出和犯罪一样,需要一种动机,从怀疑和推测的角度,轻松一点说是用敏感话题提高节目收视率,严重一点说,不能排除策划、编导利用节目扰乱社会秩序、医疗秩序的用心。
二、报道题目是病句,煽动性方式缺乏舆论监督基本公德
《医院非法行医,北大医学教授惨死北大医院》这一题目存在三处硬伤。第一,栏目组混淆法律名词,将非法行医罪的主体定为“医院”,可笑之极,按照刑法的司法解释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北大医院是合法的医疗机构。第二,百度搜索显示熊卓为2004年3月以澳籍华人身份受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该所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二级研究院所,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网站教授名录中并无其人,称其为北大医学教授缺乏相关证据,存在炒作嫌疑。第三,“惨死”一词明显缺乏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带有主观色彩和煽动性,缺乏专业水准和严谨作风。如果真的是一个客观的报道,策划和编导不会想不到请医疗事故鉴定专家来接受采访,所以报道的动机和目的可见一斑。
三、失实报道9处,家属愚昧,阜外医院院长也愚昧,中央电视台最愚昧。
1.家属吹牛,电视台一、二不分,二到极致
报道说“她关于脂蛋白的研究,获得了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5年12月,熊卓为正在申请第三个自然科学研究基金”。登录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只能查询到2004年批准号为30470347的一项课题,而且项目起止年限为2005-01至2007-12,说明至其死亡这项课题也没有结题。由此引发3个问题,第一,2和1显然不一样。第二,国家自然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条件明确规定“申请者申请和承担项目不得超过两项”,何来正在申请第三个?别告诉我脂蛋白都成了重大重点项目。第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基金主要来自国家财政拨款,作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作为一个科研人员获得资助没有什么荣誉可言,是应当应分之事,就像老师拿工资一样,难不成比别人多拿一千还要当作荣誉写进简历?
2.大夫要是不粗暴患者还能再早点死
报道称抢救过程“粗暴”“断了三根肋骨,心脏也破了,肝脏也破了”。胸外式心脏按压本身就是一种有创式抢救,肋骨骨折、肝脏破裂、心脏破裂可以是病情本身的并发症,如体循环严重淤血等。也可以因为按压幅度过大、位置不准而引起,临床需要甄别。抢救是医院必须做的一种被动措施、如果有病人需要抢救而怕损伤某些不影响生命的部位需要签字放弃有创抢救,否则造成死亡医院是有主观的过失的,抢救过程首先考虑更多的是恢复生命体征。
3.我们医学生体检都有色盲这一项
报道还说“术后第六天,熊卓为陷入昏迷,抢救过程中,北大第一医院从她的体内取出了血栓,王建国当时就在现场,他看到取出的血栓是白色的,但是后来北大第一医院所出具的血栓化验单上写的却是红色血栓。”“说她是红色血栓,因为没有抗凝导致的血栓,一般来说它是混合血栓,如果是红色血栓的话,那就说你即使不抗凝也没有问题。”如果真是混合血栓家属也该看到红褐、灰白交替的层状血栓,白色血栓多与血管壁紧密粘着不易脱落。医生是要体检的,色盲是不允许临床工作的,所谓化验,人家还得镜下看,还得分析成分,看看是血小板为主还是充满血细胞,要都能一眼一看就知道,还要机器干嘛?
4.取栓有风险,送死须谨慎
报道称“两个肺动脉并没有完全栓死,只栓了一个,另外一个还可以流通,那时候抢救是可以抢救得了的,如果当时不把心脏按破,不把肝脏按破,把那个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会死。”我虽然是个中医,但也知道肺动脉不是两个,家属是不是想说肺有两个,所以肺动脉就有两个?主分支到确实有两个,不过要知道主分支的栓塞和肺动脉干的栓塞造成的后果是几近的。此外,别把取血栓说的和过家家似的,要知道肺动脉血栓摘除术风险大,死亡率高,仅适用于积极内科治疗无效的紧急情况。
5.诉讼代理人自作聪明,对主治医师望文生义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凡是病例当中出现的医生和护士我们都去上网去查他的资质,这样我们发现,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是没有资质的。”“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叫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最后的死亡证明,也是于峥嵘开的。”首先,主治医师是一种中级技术职称,不是主要治疗的医师的意思,提请央视找一些有素养的采编人员,以免欺骗百姓,更免遭专业人士耻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说明: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查阅患者有关资料、参与分析讨论患者病情、书写病历及住院患者病程记录、填写各类检查和处置单、医嘱和处方,对患者实施有关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第十三条: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
6.要是说你骑着轮椅进来你还得说我侮辱你人格不可
报道称“我们有很多人一起,包括她的学生还有同事,提着袋子说说笑笑走到医院去”医师却记录为“轮椅推入病房”。家属也太低估北医学生的素质了,两种情况,要么是你们走进医院,然后人家病区服务好,用轮椅把你推进来的,要么就是学生拷贝电子病历时的笔误,如果换作是我,你这个病例除非缺查房、缺诊断,否则没有任何更改价值。
7.手术记录恰恰体现北医人的耿直
报道称“恶意的一个篡改病例,这是医生做的手术记录,他是把一度滑脱改为二度滑脱,而且修改的痕迹是非常明显的。”要是一改二都非常明显,那么我们大夫也就别干了……另一个角度说,给你诊断的是一度滑脱,那是通过影像学,和临床诊断,判断滑脱的程度可分为三度:向前滑脱不到1/3者为一度,滑脱1/3至2/3者为二度。而在手术中这个观察更为直观,手术记录可作为修正或补充诊断的依据,恰恰说明了人家北医人的客观求实严谨。没人说我们大夫给出的诊断不许依据事实更改,说的更绝对点,你入院前一天是一度呢,入院后一天变成2度了也不是不可能吧,你从一个自然基金都能变三个不能我们一度变二度?
8.时间一致你又得说造假,我们里外不是人
报道称“死者的死亡时间竟然有三个。临时医嘱单上记录, 1月31号的上午3点30分,尸体处理一次,显示病人已经死亡,但是在死亡志里边记录的则是上午4点50分,抢救无效呼吸心跳停止,而在证明熊卓为死亡的心电图上,心跳呼吸停止的时间则是6点53分。”作为一个医学生很理解这个过程,首先抢救时候的医嘱、病程都是补记的,这里不除外笔误,不除外死亡日志的书写时间是4点50,而里面还会有死亡时间的具体描述,至于心电图描记有两种可能,一是3点30分家属放弃了抢救,而这时候许多兴奋呼吸和交感神经的用药还有作用,所以停止抢救、心率和呼吸还有可能维持一段时间,我们不可能为了拉条直线拿枕头闷死患者;二是患者呼吸心跳停止,但是描记仪器的电子时间快了一些,和钟表一样,电子仪器都是人造的,人活时间长了得病,机器用时间长了也会出点误差。家属这种揪住死亡时间的行为没有任何意义,也没准我们同学在计算澳大利亚时差的时候出现错误了呢。
9.术后六天就叫长期卧床,胡盛寿这长得哪是嘴啊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院长胡盛寿称“这个整个给她做完手术以后,术后的处理常规有问题,他没有给她抗凝治疗,明明一个高凝状态,做骨科手术长期卧床,不给她吃抗凝药,这是直接导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抢救的过程当中,又使用非医疗人员进行抢救,导致抢救失败。”首先肺栓塞是手术的常见并发症,抗凝没有血凝等结果的支持,以往人们认为中国人静脉血栓的发生率比较低,目前骨科大手术后常规应用的抗凝剂有发生肝素诱导血小板减少症的可能,出血风险大,需经常抽血监测,且剂量不固定。以家属这股混蛋劲儿,我们要是真抗凝了,出了血,还是赔钱。第二,我们医学生是医疗人员,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完全可以参加抢救,不知道阜外医院是不是都是院长亲自抢救。
10.光华学院找了个大仙
王建国称“她现在的骨灰还放在这个上面,我不敢去埋,我把它放在八宝山,我做一个梦,她说她要回来,我就给她从八宝山把她接回来了,有的一些时间没做梦,我就去磕头,去求她。”这么一个封建迷信的人也能在北大光华任职,教育真是够可悲了。还有就是他俩不能生孩子也搬上荧屏,那他们要是性交不和谐用不用现场展示,让专家来点评指导啊?要不也在《经济半小时》播出?以后就改名《性健康半小时》算了,更吸引眼球。
以上10点说明了什么?说明人类生活在社会中,与生俱来具有趋利性,要别人来可怜,却不知道可怜别人。警醒大家:缺乏医学知识不可怕,缺乏对医生的信任很可怕,受电视蛊惑才最可怕。
四、真正非法行医的到底是谁?
《刑法》中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认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其中第一条为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但是需要注意。《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更指出医学生可以在医师指导下进行诊疗。
报道称“在熊卓为陷入昏迷的最后阶段,心急如焚的王建国找来了胡盛寿参与抢救。” 《中 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在2002年7月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中明确通报了非法行医的三大类型——无执业许可证、有证但属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这个胡大院长未经医务处允许,超出自己执业地点阜外医院,被家属“找来”北大医院抢救,说你两肋插刀?还是非法行医?该不会病人是被胡院长按的心脏破裂了吧?
五、该报道严重违背邓小平理论,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教育事业、医疗事业影响极其恶劣
邓小平教育思想极其丰富,其中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具有战略眼光的一着,那么刚刚毕业的医学院校的学生应不应当合理合法的享受教育,享受临床教育?《经济半小时》的这则报道严重影响了教学医院的教育实施,不良的舆论导向很容易使得广大就诊患者遇到年轻医师出现依从性降低,甚至部分极端群众会要求出示执业医师相关证件,这对医疗临床教育的推进造成了极大阻碍,某种程度上毁灭了一代医学生,造成祖国医学人才资源的断档,影响医学事业的发展。试问这个结局央视有力承担么?没有年轻的实习医师哪里找年长的老专家?都喜欢发达国家,那么发展中国家还要不要存在?
诚然邓小平指出公民是否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准之一。邓小平关于加强法制的根本问题是教育人的思想更可谓高屋建瓴。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修养,增强人民的法律观念十分重要。但是所谓的“非法行医”到底是不是起到了警醒世人、警醒医疗行业的作用,到底是增强了人民的法律观念,还是增强了人民就诊时候的猜忌心理?到底非法行医是不是主流?打击重庆黑恶势力尚有个度,那么打击非法行医是不是也应有合理的范围?要知道极左的思想曾经给社会带来的代价?四人帮倒下了,央视想重演历史?
六、由现实临床医学生教育引发的思考
来解释一下两证的问题,临床医学毕业生要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才能参加考试,从考试到拿证还要经历将近一年的时间。这就是我们伟大政府的办事效率,没得抱怨,不过想想全国这么多人,这个效率也是可以接受的。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者,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布当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发文日期为准,发文时间即视为其获得了执业医师资格。其后以本人或所在医疗卫生单位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医师注册申请表》等书面材料后,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注册条件的日期为准,该时间即视为其获得了医师执业资格,也就是取得《医师执业证书》,随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这个制度合法但不合理,著名中医、著名教育家,北京中医学院首届教务长祝谌予教授说,我们医学院校培养出来的是优秀的医生,而前任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说:“我们要培养合格的医学生。”就多了一个“学”,而谬之千里了。这是当今教育制度的问题,不是医疗的问题,央视这种权威媒体,更应该配合国家、配合政府去解决问题,而不是制造问题。我个人认为取消执业医师考试,修正执业医师法,增设医学院校全国毕业统考,执业证随同毕业证同步发放,适当增加临床学习学时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医疗体制可以改革,医疗教育也应与时俱进。
最后以一句名言医学同道共勉:“凡人之道,心欲小,志欲大,智欲圆,行欲方,能欲多,事欲少。”所谓“心小”者,虑患未生,戒祸慎微,不敢纵其欲也。“志大”者,兼包万国,一齐殊俗,是非辐凑,中为之毂也。“智圆”者,终始无端,方流四远,深泉而不竭也。“行方”者,直立而不挠,素白而不污,穷不易操,达不肆志也。“能多”者,文武备具,动静中仪也。“事少”者,执约而治广,处静以待躁也。以另一句名言与国家相关部门共勉: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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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手术后发生肺栓塞并发症,经积极大力抢救无效去世的熊卓为研究员是我们的同事,我们为她的不幸深感惋惜和痛心。但是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有关肺栓塞的预防和治疗,完全是学术问题,应当经正常渠道组织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评说,任何个人的说法毫无依据和价值。第二、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报道北大医院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由无医生资格的医生抢救危重患者,违背事实,愚弄群众,破坏医患关系。我是参与抢救的医生之一,有责任向广大人民群众说明救治的真实过程。患者发病后,骨科住院医生、主治医师及时到场救治,但患者很快呼吸心跳停止,即刻给予心肺复苏(包括持续心外按压),5分钟内麻醉科医生,内科二线、三线医生到场,行气管插管,持续心外按压,但心跳、呼吸均未恢复。很快骨科主任到场并与院方共同组织各科专家包括心内科3位主任医师、教授(其中我是最早到场的一位);重症监护室及麻醉科主任,阜外心血管病院院长、心外科主任,阜外心血管病院副院长、心脏内科教授,心脏外科主任医师,肾脏科主任以及亲临抢救现场的院长陆续到场。在这些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能的专家指导下共同救治。但由于患者发病后即刻呼吸、心跳停止,实行了有创的心肺复苏,无法选择溶栓治疗,由于患者自主心跳、呼吸一直没有恢复,只有在持续的心外按压下才能有心跳,长时间有效的胸外按压,因此有了无法完全避免的肋骨、内脏损伤。由于在辅助循环下开胸取栓必须应用肝素,必定在损伤部位会导致出血。尽管在大家坚持不懈的抢救历时近7个小时,但终因抢救无效,熊老师(通常科里的同事都这样称呼她)离开了我们。
尽管专家们都知道,引发呼吸、心脏骤停的巨大肺栓塞是很少有机会救治成功,人们也许还记得当年北京某三甲医院的科主任,术后起床发生肺栓塞,呼吸心脏骤停抢救无效死亡。但熊老师是和我们天天工作在一起的同事,我们不想她会就这样离去,所以才有像她的亲人一样的心情,一直没有终止心外按压才能维持的心跳,总想希望她能活过来,由于这样长时间按压难以避免的导致了她肋骨、内脏损伤 。
老百姓可能都知道,任何一家医院的危重病人救治均有上级医生,即有专业经验的医生参加,不可能由所谓的无资格的医生独立完成。记者的报道哄骗不了老百姓。
中央台记者不实的报导,使北大医院人气愤,不平。同时这样不实的报导也有损国家声誉。北大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是我国历史上成立的第一所国立医院,有近百年的历史,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传统,在此云集着众多的老、中、青专家、教授、学者,他们一代代传承、创新,服务于广大的人民大众,并肩负着国家赋予的培养医学人才和医学研究的使命。近百年来为国家培养了无数的医学人才,遍布全国各地,他们具有极高的职业素质,娴熟的技能,大多成为学科带头人,也不乏知名院士。北大医院人也为工作、学习,成长在此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他们每天全心全意服务于云集在此的全国各地的患者,以及北京专科医院转诊到此的疑难、复杂患者,有无数的患者在北大医院获得新生。厚德尚道是北大医院的院训,她出自于北大医院人的心,落实于北大医院人的行动。这些不是任何人随意诽谤就能改变的事实。北大医院人坚信自己,不会也没有被这种不实的舆论压倒,广大患者仍然信任我们,我们在各自岗位上仍然接诊着源源不断来求治的患者,为他们全心全意服务着。
参加抢救的心内科主任医师、教授 丁文惠
2009年11月8日
各位网友:大家好!
针对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11月3日的失实报道以及广大网友指出的一些疑问,我院现做出郑重回复,以馈广大网友。我们知道我们的解释可能还会被一些网友说成“狡辩”,但是我们只是想还原事实真相。以下部分文字没有采用太多的专业名词,完全是为了更好的与网友交流,请专业人士见谅。
一、关于“三个学生”的问题
央视经济半小时的报道中提到的三个学生,其中于峥嵘医师和肖建涛医师当时已经分别是医学硕士毕业和医学博士毕业,并均已正式被我院聘用,是我院的正式职工,而不是什么学生。段鸿洲医师当时也已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正以研究生的身份参加正规的住院医师培训,也不是什么实习医生。
二、关于抢救经过
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只提到“三个学生在进行抢救”,试想一下,如此重要的病人,又是我院自己的职工,怎么可能是“三个学生”在抢救。那实际情况是:2006年1月,北大医院心内科研究员熊卓为因患腰椎滑脱,于春节前入住北大医院骨科,并于住院后第二天接受了手术治疗,手术顺利成功。为避免手术后发生静脉血栓,患者于手术后第三天遵医嘱开始下地活动。术后第6天(年初二)熊卓为在病房突然跌倒,在医院二线值班的主治医师刘宪义接到骨科病房护士报告后立即赶到病房,此时熊卓为已没有脉搏,也测不到心跳和血压。麻醉科和心内科值班医师接到通知后也在5分钟内赶到病房。为帮助患者恢复心跳,他们边为患者做心外按压,边把患者紧急送往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此后骨科、心内科、心外科主任都相继赶来参与抢救,时任院长也亲自坐阵。抢救从当晚9点多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5点。据病历记载,当天参与抢救的专家有:朱天岳教授(原骨科主任)、丁文惠教授(大内科主任、心内科专家)、王东信教授(麻醉科主任、ICU专家)、李岩主任医师(心外科副主任)、刘宪义副教授(当时的骨科主治医师)、于峥嵘主治医师(当时的骨科住院总医师)、洪涛教授(心内科副主任)、赵峰教授(心内科副主任)、赵明辉教授(肾内科主任)、章友康教授(当时的北大医院院长),还有应患者家属要求请来的阜外医院两名院长以及北大医院相关辅助科室多人。如此强大的抢救阵容,在北大医院历史上也是少有的。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的“三个学生”当然也参与了抢救,但抢救的主角怎么可能轮得到他们!
狭义的“抢救”概念就是指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和心外按压等措施),实施复苏的前提一定是患者心脏、呼吸停止,换句话说是“先濒死、后按压”,如果当时不按压必死无疑,怎么可能是因为复苏致死的呢?一般在抢救中,心外按压持续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后,如果病人仍无自主心跳、呼吸,就不再继续按压,因为这种情况下即使病人后来恢复了自主心跳和呼吸,也多成为植物人。而对熊卓为,一方面是应患者家属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因为在场的很多人都是她的同事与好朋友,大家实在不忍心看着她这样离去,所以体外按压一直持续到凌晨5 点开胸取血栓时。这样长时间的按压难免会伤及肋骨和脏器,但是当时最紧迫的是保持患者有心跳和血压,否则一切抢救都无法进行。广大网友们,对于熊卓为的抢救,虽然最终未能挽回她的生命,但我们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们真的是尽力了!
广大网友,请大家自己判断一下真实情况,难道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就一定真实吗?
三、关于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的问题
我们说“手术是成功的”,指的是熊老师腰椎滑脱的骨科手术本身是成功的,然而,术后第六天发生的并发症急性肺栓塞无情地夺走了熊老师的生命。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提到“没有采取抗凝措施”,广大网友也有疑问。
那么术后需卧床的骨科手术患者是否需要预防性使用抗凝药物是一个学术问题,目前尚无统一标准。我们不能只看到抗凝药物“预防血栓形成”的益处,还要看到其加重术后出血倾向的弊端。如果我们当时预防性地使用了抗凝药物,其后熊老师因大出血死亡,大家会不会又说我们不该用药了呢?目前的骨科抗凝剂使用指南中,也只是要求大关节手术要在术后使用抗凝剂。熊卓为做的是脊柱外科手术,这方面至今没有形成常规使用抗凝剂的指南。
人体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系统,所以医学也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否则医学界早就攻克癌症了,不是吗?
四、关于“非法行医”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们不想再赘述,卫生部的回应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声明已经说明我们绝不是“非法行医”。有些网友拿“未拿到驾照就上路驾驶是非法驾驶”来作比喻,那么在驾校中跟着教练练车也是非法驾驶吗?也许大家会说我们的病历上没有上级医师签字,但试想对于这么重要的病人,年轻大夫怎么可能自己做主,上级大夫怎么可能不做指示,当然病历上没有签字是我们当时工作上的不足,但是广大网友们,这是在2006年发生的事情,那个时候我们相信很多教学医院都同样没有意识到上级医师签字的如此重要性。
五、关于修改病历的问题
很多网友说我们在第一篇文字中回避了这个话题,其实不然,原因也是因为此话题的敏感性将有可能出现更长时间的争执而终无所获。
按照运行情况分,病历有两种:一种叫运行病历,另一种叫终结病历(即病案),定义的区别就在于这份病历的主人是否出院,病历归档进入病案室。病历的客观部分(如化验报告单)是允许患者复印的,主观部分(即有医师书写记录病情的内容)是不允许患者复印的。病历的书写是医生根据诊治过程所记录的依据,会随着病情的变化和医生新的发现而日趋完善,我院历史上就曾多次出现老教授不满低年资大夫书写的病历(一定是指主观部分)而将其撕碎扔掉责其重写的故事。一般医疗纠纷出现后,会当着医院医务部门和患者家属的面封存病历,如果在病历封存后再去修改病历,那是不允许的。
广大网友们,有没有“篡改病历”是法律说了算的,不是我们说了算,也不是患者家属说了算的,更不是央视经济半小时说了算的。
六、关于执业医师资格的问题
首先,让我们先来谈谈执业医师考试。每年一次的执业医师考试是一种国家级的资格认定考试,包括理论和技能两方面,考试成绩合格后将颁发《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得到《医师执业证书》并在供职医院注册,成为一名注册医师,有资格在注册医院范围内独立行医。
以前,只有已从医学院毕业开始就职的人,才被允许在一年的临床实践后参加执业医师考试,这个约束显然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医学教育事业,七年制(本硕连读)、八年制(本硕博连读)的学生和本科毕业参加全国统考继续攻读研究生的人,不得不面临没有拿到执业证书还要保证临床医学教育实践的尴尬局面,而承载教学工作越重的医院在这个“空白期”就十分无奈——北大医院就是最好的示例!但我们相信,这种两难的处境绝不只有北大医院一家独自面对!
针对此问题,2009年1月1日卫生部、教育部印发《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中指出“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为患者提供相应的临床诊疗服务”。作为北京大学的第一家教学医院,我们也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来保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合法、顺利进行,如非注册医师参与医疗活动时需在注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并有注册医师签字。
节目中“曝光”的刘希高,据他所言,当日乔装成病人的记者来到诊室后说自己有“泌尿系感染”,请求小刘给自己开点药,并一再强调以前吃过,效果很好,在小刘问诊的同时和他“套近乎”,说自己的侄女也要考北医的研究生,想从小刘这里取取经,于是小刘就坦坦荡荡地告诉她如何复习备考,殊不知有一个针孔对着自己。最后小刘因为觉得开这点药很简单就没有请示当时值班的具有执业资格的二线医师,自己开了药方,违反了医院有明确的相关规章制度。实际上央视经济半小时记者那几天还找了其他几位急诊值班医生,但他们都没有给她开药,只有小刘开了药方,如此“钓鱼”暗访,我们觉得已经无话可说,不知道广大网友又该如何评判。
小刘和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的年轻大夫还提到“上手术”,但是“上手术”并不是去主刀做手术,做手术除了主刀大夫,还需要好几个人帮忙做助手,说句实话,真让小刘他们去主刀做手术,他们不敢也不会去做。
在网上看到有网友评论说,这件报道将一个事实展现在公众面前,那就是目前我国的执业医师制度还不够健全,而北大医院就是一个牺牲者!我们认为这样的评价是令我们疼痛却比较中肯的,因为我们为澄清事实真相付出了太多太多,也得到了及其不利的社会反响。北大医院可以“牺牲”,然而,小刘不能“牺牲”!他今年只有 26岁,不久前刚刚参加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正在期盼自己的成绩、憧憬着今后成为一名真正的好医生的梦想,却因为一时的不清醒被欺骗自己感情的媒体无情地扣上了“非法行医”的帽子“示众”,无论结局如何,这可能将对他年轻的心灵造成严重的伤害,这也将令我们感到更为疼痛!
七、关于临床医学教育和医疗工作梯队建设
1. 关于临床医学教育
关于这一点,学校更有发言权,但因我院是北京大学的教学医院之一,作为医学教育的实施者之一,我们想站在自己的角度谈一些自己所知道的事情。
北大医院是北京大学的教学医院,是北大校园的“延伸”,这就意味着在医院里有见习的医学生、实习的医学生和研究生,他们由北京大学和医学部统一管理,并非医院的正式职工。医生是一个特殊职业,医生的培养亦具有其特殊性,必须进行足够的临床实践,而这种实践与行医有着本质的不同。医学是临床性非常强的实践活动,如果不给他们机会,新一代的医生就不会成长起来。这对未来的医疗安全势必会埋下一个新的隐患。
目前,北京大学的医学生教育模式分为两个阶段,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八年制学生的后三年学习也属于研究生教育)。本科生阶段学习,不能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在临床实践活动中以见习而后实习的医生身份出现,这一点在我院的《入院须知》中有明确告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即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作为“一线”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参与医疗实践工作,在一年之后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等到考试通过拿到《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大概还需要经过一年多的时间。
2. 关于医疗工作梯队建设
刚才提到的“一线”,即在我院正式工作的住院医师和临床医学研究生(一般为在读硕士阶段),他们的年资基本一致,相当数量的研究生因本科毕业后在外工作若干年后考研,其能力比刚参加工作的住院医师还高,为了便于管理,我们将所有从事临床“一线”工作的大夫统称为“住院医师”。实际上于峥嵘和段鸿洲以及刘希高他们都是归于此类,并不是所谓的“主治医师”。
“二线”即“主治医师”,这是一个职称的概念,医院的主治医师一定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我院正式注册的本院职工,负责管理和监督“一线”的工作,至于他们有的在职攻读更高学位,并不影响仍为本院职工的事实。肖建涛当时就已经是心外科的主治医师了。
“三线”即“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这也是一个职称的区别,其评审有人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北大医院施行“(副)主任医师负责制”,因此,患者可以在我院放心就诊!
以上是对我院医疗工作梯队建设的简单介绍,应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希望能让各位网友更多地了解医院工作所谓的“神秘”。
老百姓口中的“主治医师”对于外科病人严格来讲指的就是主刀医师,熊卓为的主刀医师就是骨科的李淳德主任医师,而不是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中提到的“三个学生”。
今天和网友们的交流,我们使用了“郑重”二字,因为我们很清楚这次事件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的严重性和纵容舆论后果的毁灭性,然而,我们也很清楚自己的定位,不指望这些文字能够证明什么争执多年的事情,只希望公众能听到一些来自院方积极的声音(不能说“客观”是因为我们是局内人),而不仅是电视屏幕中的“一言堂”和令人动容的泪水。
可能大家还有别的疑问,没关系,我们只想还原事实真相,您如果有机会可以亲眼来看一看北大医院,眼见为实!我们的工作可能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我们绝不是“非法行医”,也绝不会“草菅人命”。
此外,我们还想和大家交流的是,我们内心的痛苦并不仅仅是针对此案件本身,而是对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担忧。如果因为媒体的一则失实报道而挫败了广大医学生和渴望学医的孩子们的心,今后一流的人才没有人愿意学医,中国人民的健康如何保障?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如何发展?那时,我们大家不是不敢去医院看病了,而是没有大夫有信心独立出诊,或是抱着教科书坐在诊室里比对!难道这就是作为毛细血管的我们在2009年的严冬和主流媒体的一番“较量”后的结果?难道这样培养出来的医生就令百姓放心?这代价令我们无言以对!
中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八日